教工门户学生门户书记校长信箱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云南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8-03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云南省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要求,各二级学院(部门)初审推荐,学校组织会议评审,经学校研究同意,云南省教育厅初审通过,现对2023年云南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再次进行公示。

  一、云南省优秀教师推荐对象

  基础医学院  杨梅

  二、云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对象

  中药学院    翟星

  三、云南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中药学院

  公示时间从8月4日起至8月1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人事处或纪检处反映。

  联系方式:人事处    65918216  13987144313

  纪检处    65918263  13608858617       

 附件:2023年云南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docx

  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人事处

  2023年8月3日

【打印】
Baidu
sog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