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评选表彰2023年云南省优秀教师和教育工作先进集体的通知》要求,各二级学院(部门)初审推荐,学校组织会议评审,经学校研究同意,云南省教育厅初审通过,现对2023年云南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再次进行公示。
一、云南省优秀教师推荐对象
基础医学院 杨梅
二、云南省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对象
中药学院 翟星
三、云南省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中药学院
公示时间从8月4日起至8月10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方式向人事处或纪检处反映。
联系方式:人事处 65918216 13987144313
纪检处 65918263 13608858617
附件:2023年云南省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教育工作先进集体推荐对象基本情况及主要事迹.docx
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人事处
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