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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3-01-22 浏览次数:  文章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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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st365官网登录入口校园网 VPN 服务管理暂行规定
云中院办字〔2012〕5 号
 
为更好的为学院创造教学、科研和办公条件,为广大校园网用户提供在校外访问校内网络资源的条件,规范校园网VPN(虚拟专用网)服务的管理和使用,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一、服务对象
1、学院在职在编教职工
2、经学院批准的附属医院、实践教学基地、校友会人员及其他人员
二、服务申请流程
1、仔细阅读并承诺本暂行规定。
2、申请人员需填写《云南中药大学VPN用户使用登记表》,并提交本人有效证件给所在单位(部门),由所在单位(部门)统一收齐并签章后送网络信息中心办理开通服务的相关手续。
3、学院校友会人员VPN服务账户的申请工作由学院校友会办公室(学生处)统一办理,各校友分会负责向学院校友会办公室提交申请所需的各项材料。
4、网络信息中心将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将在两个工作日内为申请人开通VPN服务账户。
三、服务管理要求
1、VPN用户在使用服务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和学院有关网络安全的管理规定,不得通过本VPN服务从事违法、违纪、违规的活动。
2、学校提供的VPN服务主要用于校内的教学、科研及管理工作,用户不得以任何理由、方式将密码、帐号泄露给他人,从而使他人通过本 VPN 服务获得校园网内部资源和应用系统的访问权限。
3、用户不得将本VPN服务用于商业目的,不得利用通过本VPN服务获得的校内资源从事牟利活动。
4、用户不得利用本 VPN 服务恶意下载校内有偿购买的各种资源(包括图书馆的数据库资源等)。
5、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用户,现代教育技术中心在通知用户本人的前提下终止该用户的VPN服务。若违规用户为学院教职工,将按照《云南中医学院教职工处分暂行办法》进行处理。
6、对于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规用户承担经济赔偿责任。
7、对于通过本VPN服务从事违法、违纪活动者,现代教育技术中心保留向学院及公安部门申诉、举报的权利。由于违规行为而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违规用户自行负责。
8、学院教职工在离职时,网络信息中心将依据学校人事处下发的通知,自动注销该VPN用户的服务账号。
四、附则
1、本暂行规定由网络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2、本暂行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施行。
 
 
二O一二年六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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